中国足协征求青少年足球联赛初中年龄段 U13、U15 竞赛方案意见

2024-08-27 21:55:47

各会员协会、俱乐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国足协关于进一步推进足球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要求,中国足协现就《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暨中国足协全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比赛方案》向各会员协会、俱乐部征集意见建议。

1.全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男子初中U13、U15年龄段比赛方案设计基本原则

(一)落实“体教融合”要求,不设参赛球员和球队限制,俱乐部梯队、社会青训机构、体校、校代表队等均可参赛,充分扩大青少年参与足球运动的规模,为中国足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摒弃冠军主义,以青少年球员健康发展为总目标,保障初中年龄段青少年球员的文化学习,坚持文化教育与专业训练并重。

(三)支持和发挥地方会员协会的积极作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比赛时间和地点,推动地方青少年比赛发展,逐步建立稳定、长效、多层次的地方青少年联赛体系。地方比赛与全国比赛有机协调,互不影响、互不冲突。

(四)做好地方青少年足球联赛体系与中国足协全国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的衔接,保证有较高水平的球队参加足够数量的比赛。

(五)处理好训练与比赛关系,按照《中国足协青少年训练大纲》要求全国初中篮球联赛,不断提高训练和比赛质量,有效发挥比赛效应。建立青少年球员数据库,通过比赛选拔优秀球员进入精英集训营进行短期强化训练,为组建国家队奠定基础。

二、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联赛U13、U15年龄组初步竞赛方案

(一)组别及年龄设置

1.设两个组别:7年级(U13);8年级(U15)。

2、以学籍表出生年份及年级合并计算参赛组别,不再进行统一大规模骨龄检测(必要时进行随机检测),以二代身份证、会员协会登记备案、历史比赛记录作为年龄判定主要依据。

3.不得以学生身份、注册状态等为由对参赛队伍或选手设置参赛障碍。

(二)参赛队伍

参赛队伍包括俱乐部青训队、体校(体育学院)青训队、社会培训机构青训队、学校代表队。

1、俱乐部青训队、社会青训机构球员应向中国足协及地方会员协会完成注册备案,其他参赛队参赛视为已向地方足协完成注册备案。

2.参赛选手同一阶段只能代表一支已注册的队伍参赛。(注册及注册变更应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

3、每个参赛单位可报名多支队伍参赛,其中俱乐部U14青训队可报名参加二、三年级(U15)组比赛。

4.参赛队伍名称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确定,学校、俱乐部、社会青少年培训机构可使用合并名称。

(三)主要竞赛规则

1. U13 和 U15 青少年男子将进行 11 人制比赛。比赛使用 5 号球。

2、全场比赛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比赛场地应为符合比赛标准的天然草地或人工草地。比赛场地长、宽比成人比赛略小,场地固定为:长96米、宽60米。球门与成人比赛相同:高2.44米,宽7.32米。

4、教练员级别、换人、红黄牌停赛等由具体比赛规则决定。

(四)地方及全国性活动时间

1. 2021学年

(1)地方比赛日期:2021年5月15日至7月25日。

(2)全国比赛日期:2021年8月1日至8月20日。

2. 2021-2022 学年

(1)当地比赛日期: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25日。

(2)全国比赛日期:2022年8月1日至8月20日。

(五)举办地方性活动的要求

1.中国足协经评估后,将通过资金、政策、赛事管理服务等方式对地方赛事提供帮助和支持。

2、地方赛事承办单位主要由地方体育局、教育局、足协等组成,负责调动、引导、发挥社会资源举办赛事的积极性。

3、地方比赛由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内的队伍参加全国初中篮球联赛,建议规模为8支队伍及以上、60场比赛以上。参赛队伍较多、水平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可通过资格赛、等级赛等形式组织比赛。具体赛制由各会员协会自行确定。

4.如当地参赛队伍不足,可由邻近的会员协会联合举办比赛。

(六)国家级竞赛队

1.全国赛由24至48支队伍组成全国初中篮球联赛,均为地方赛获胜者。

2.中国足协根据各成员协会地方比赛组织情况,确定全国性比赛(附加赛、决赛)参赛球队数。参赛球队数根据地方比赛参赛球队规模、体教融合程度、比赛时间跨度、比赛形式、往年全国性比赛成绩及积分、宣传等因素确定。评审标准另行公布。

3、中国足协适时举办全国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冠军杯赛等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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